与官方投资相比,募集和民间捐献,则一直是古代慈善机构和福利组织*为稳定的经济来源,它不止可避免官方投入易受执政者好恶的限制,而且可以影响整个社会,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,特别是遇到大灾大疫、官府财力不足时,民间经济来源便显得特别重要。
古代官方慈善工作做得*好的应该是宋代。宋代在各个领域都出现了相应的慈善组织,收养乞丐、残疾者和孤寡老人有“福田院”、“居养院”;病有“安济院”、“惠民药局”;死有“漏泽园”;儿童有“举子仓”、“慈幼局”……这些都是官办性质的慈善组织和福利机构。
由于官府鼓励民间参与慈善活动,所以出现了不少由私人主持的有一定规模的慈善机构。如著名理学家朱熹,曾在建宁府崇安县开耀乡创设“社仓”,备荒救灾,地方政府拨给一定的平价粮,由乡间人士负责经营管理。
“先天下之忧而忧”的范仲淹,则在苏州创设“义庄”,置良田十余顷,将每年“所得租米,自远祖而下,诸房宗族,计其口数,供给衣食及婚嫁丧葬之用”。刘宰、黄震、真德秀等中国古代著名的慈善家都是宋代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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