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了明清时期,民间慈善组织进一步壮大,几乎涉及所有社会领域。当然,这与其经济来源较为充足不无关系。
捐助是明清慈善组织经济的主要来源,与唐宋时期由官方主导的慈善活动区别明显。而且,这一时期慈善经费来源的渠道丰富,特别是到了清代,捐助慈善活动成为一种社会风气,参与群体广泛,当官的捐养廉银,士绅捐房产,地主捐田地。
明清时期,社会上以“会馆”形式出现的各种新型互助救济组织,则直接推动了民间慈善事业的大发展。
会馆,是一种地缘性、行业性十分明显的乡帮组织,其开馆目的是“答神庥、笃乡谊、萃善举”。说白了,会馆就是老乡和同业者的互助平台,其作用突出表现在捐资助学、助丧、施医、济贫诸方面。如清代福建人陈宗蕃在北京创设的“福建同乡会馆”,开宗明义为“乡中试子来京假馆之所,以恤寒而启后进也”;徽商所开设的会馆还常附设“殡舍”、“义冢”、“义庄”,为死者、病者提供免费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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